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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阳光房制作(2个)工程询价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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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12 更新时间:2023年08月02日10:02:09 打印此页 关闭

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阳光房制作(2个工程询价公告

招标编号HBLH-NZ2023131-CZJ101

 

一、招标条件

本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阳光房制作(2个)工程已由项目审批/核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,招标人为武汉市黄陂区财政局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分局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。
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
规模:本次预算金额为40万元

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,本次招标为其中的:001)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阳光房制作(2个)工程

投标人资格要求

001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阳光房制作(2个)工程)的投标人资格能要求:

1)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;

2)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(书面承诺);

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(书面承诺);

4投标人须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上查询无不良记录(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);

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、无不良业绩、无不良信用记录(书面承诺);

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;

  本项目“不允许”联合体投标。
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
获取时间:从2023080309时00分到2023080717时00分。

获取方式: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(获取时间:20230803日到20230807日(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4:3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),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(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获取询价文件:1.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,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。2.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,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。3.本公告中第三条“投标人资格”要求所需的资质、资格证明文件。获取地点: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百盛街兴盛道15号

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
递交截止时间:202308101430

递交方式: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百盛街兴盛道15号

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开标时间:202308101430

开标地点: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百盛街兴盛道15号

七、其他/

八、监督部门
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:/

九、联系方式

人:武汉市黄陂区财政局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分局

    址: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三楼

人:熊博

    话:027-61871628

电子邮件:/

 

招标代理机构:武汉兴铭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    址: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百盛街兴盛道15号

  人:李

    话:027-61888666

电子邮件: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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